7.“十五”期间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特点是什么?
2004-12-28
7.“十五”期间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特点是什么?
与“八五”和“九五”相比较,“十五”期间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特点是:
(1)更加突出社会化
1)确定了基本完善社会化康复训练服务体系的目标。
2)探索建立政府领导、部门配合、社会参与、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。
3)明确了纳入社区建设规划、融人卫生、民政、教育等部门业务范畴的方向。
4)采取在设施、网络、人力等方面资源共享和伤健融合的做法。
5)广泛动员社会力量,开展康复助残。
(2)实施范围扩大,受益残疾人增多
1)总体上全国70%市辖区、50%县(市)列入国家任务,开展残疾人康复服务工作。
2)按照分类指导、逐步推进的原则,各地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康复服务覆盖率要求达到一定比例,到2015年,全国总体上实现残疾人“人人享有康复服务”的目标。
3)重点康复训练工程任务量增加。
(3)实施平台定位在街道、乡镇。“十五”期间要求列人国家任务的市辖区、县(市)一定数量的街道、乡镇达到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的要求。街道、乡镇是一级政府,便于协调工作,又有一定的康复资源,贴近残疾人,便于向社区和家庭提供服务。
(4)工作内容更具体:以残疾人康复需求为导向,采取普遍服务与重点工程相结合的方式,提供有针对性的训练与服
务。
(5)拓展了新的业务领域,探索发展空间
1)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年龄由O-7岁扩展到O-14岁。
2)脑瘫儿童康复训练。
3)成年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服务试点。
4)盲人定向行走训练服务试点。
(6)工作要求更规范
1)建立健全规章制度,实现目标管理。
2)规范工作用表,把握工作环节。
3)推行统一的训练档案与评估标准,规范训练工作。
4)规范培训工作,推广实用技术。
(7)结合实际,分类指导 由于各地社会经济发展和残疾人工作基础不同,“十五"康复训练与服务工作采取分类指导、逐步推进的方针,主要体现在:
1)任务分配量不同。
2)工作重点不同。
3)达标要求不同。